【裁定無罪】涉街頭二胡奏榮光退休漢脫罪 官指未能證明對途人造成滋擾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10/0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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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解新。陳曉欣攝

六旬退休漢李解新涉在東涌巴士站用二胡拉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原本被裁定表證不成立,裁判官自提覆核後改為裁定表證成立,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控方未能舉證被告的行為對途人造成滋擾或阻礙,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李解新(68歲,退休人士),被控於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06至29分,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位於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裁判官裁決時援引案例指,被告單單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並不構成犯罪,控方亦需要證明被告沒有合法權限或解釋奏玩樂器。

裁判官續指,控方已舉證被告佔用了行人路空間,有途人駐足數十秒聽被告演奏,20米範圍內可聽到二胡聲,惟關鍵在於案發時被告是否對他人造成阻礙或滋擾。

雖然控方盤問被告時,曾指出當時巴士站出現「打蛇餅」情況,但此指稱未有向作供的觀察警員證實,故不接納為證供。

由於控方未有證明當時是否有途人聽到二胡聲而掩耳,被告佔用了多少行人路的空間,以至是否有途人受阻而需要走出車路,未能證明被告沒有合法權限或解釋奏玩樂器,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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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